江苏金华仪表提醒广大用户在使用
高低温试验箱时需注意:
1、在操作当中,除非有绝对必要,请不要打开箱门,否则可能导致下列不良的后果。
a、高温气流冲出箱外,十分危险
b、箱门内侧仍然保持高温,造成烫伤
c、高温空气可能触发火灾报警,产生误动作
2、请注意本机必须安全确实接地,以免产生静电感应。
3、避免于三分钟内关闭再开启冷冻机组。
4、如果箱内放置发热试品时,试品电源控制请使用外加电源,不要直接使用本机电源。放入高温试料作低温试验时应注意:开启箱门的时间要尽可能的短。
5、电路断路器、超温保护器,提供本机测试品以及操作者的安全保护,故请定期检查。
6、绝对禁止试验爆炸性,可燃性及高腐蚀性物质。
7、
照明灯除必要时打开外,其余时间应关闭。
8、在做低温前,应将工作室擦干,60℃时烘干1小时。
9、做高温试验时,当温度超过55℃以上的情况下,切忌不可开启冷机。
10、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何截面上,试验负载截面面积之和应不大于该处工作截面的三分之一。
11、请详细阅读说明书,方可操作本机。
为了便于箱体散热及维护保养,安装本设备的场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、与相邻的墙壁或器物之间的距离300mm。
2、为了稳定的发挥试验箱的功能、性能,应选择常年温度为15~35℃,相对湿度大于85%的场所。
3、安装场所的环境温度切忌急剧变化。
4、应安装在水平面上(安装时应用水平仪在地面上确认水平)。
5、应安装在无直射阳光的场所。
6、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场所。
7、应安装在远离可燃物、爆炸物及高温发热源的地方。
8、应安装在灰尘少的场所。
9、尽可能地安装在靠近供电电源的场所。